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2011西安世园会参观须知 每天应在20:00前入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16:39  新浪世园

  (西安世园会筹备办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公布)

  欢迎参观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下称“西安世园会”)。为了保护参观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安全、有序的参观环境,西安世园会组织者(即西安世园会筹备办,下称“组织者”)特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所有西安世园会参观者,包括持西安世园会门票进入园区的参观者、入园时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免票儿童以及70岁以上的免票老年人,均应遵守本须知。

  第二条 园区运行时间

  园区的通常运行时间为9:00至22:00,园内展馆的通常开放时间为9:30至21:00。

  参观者应在20:00前入园,并于入园当日22:00前离开园区。使用世园会夜票进入园区的参观者,入园时间为17:00至20:00。

  第三条 有序入园

  参观者应依次排队,经安全检查和门票查验后进入园区。参观者不接受检查的,组织者可拒绝其入园。

  为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需要,组织者可对进入园区的参观者采取必要的健康检测措施。

  免票儿童及行动不便的参观者应由成年人陪同入园参观(陪同人员须购票)。

  第四条 禁止入园

  下述人员禁止入园:

  (一)携带禁带物品入园的人员;

  (二)扰乱园内公共秩序的人员;

  (三)酗酒,衣帽不整,举止粗暴,乞讨卖艺,精神异常或影响他人参观的人员;

  (四)持伪造门票入园的人员;

  (五)其他对园区运营带来不利因素的人员。

  第五条 禁带物品

  除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参观者不得携带下列物品进入园区:

  (一)软硬包装饮料、酒精饮品等液态物品,但婴儿所需的液态奶制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态药品可随身适量携带;

  (二)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

  (三)横幅、标语、广告牌、传单等宣传物品;

  (四)代步工具,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踏板车、滑板、带轮鞋等,但婴儿车、手推轮椅、电动轮椅除外;

  (五)动物,但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六)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航空模型、风筝等可升空物品;

  (七)无线电遥控玩具、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

  (八)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扰乱园区秩序和危害园区安全的物品。  

  第六条 观展和观演

  除组织者或参展者另有规定外,参观者可进入园区内各展馆、展园参观、观看园区内的文化演艺活动,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组织者和参展者可对展示和文化演艺活动的时间、场地、内容进行调整,但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第七条 参观预约

  对于提供预约服务的展馆,参观者可按相关预约规则进行预约,并应在预约指定时段凭预约券从指定通道进入展馆。

  第八条 文明参观

  参观者须遵守公共秩序,依次排队参观展馆、展园或观看文化演艺活动,并遵守园区、展馆、展园和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参观者不得在园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损毁建筑、设施和展品;

  (二)攀爬建筑,翻越围(护)栏;

  (三)未经许可进行商业销售和表演;

  (四)未经许可进行各类宣传、展示和筹资;

  (五)在指定吸烟区外的其他场所吸烟;

  (六)违反禁止性标识要求的行为;

  (七)指定区域之外乱扔纸屑,容器及其他垃圾;

  (八)采摘植物,扑捉昆虫,破坏自然景观;

  (九)擅自给飞禽走兽,鱼类等动物饵食,或扑捉杀伤者;

  (十)放逐动物,播种植物;

  (十一)使用扬声器,喇叭;

  (十二)设置标语牌,旗帜及同类物品的行为;

  (十三)张贴或散发海报,传单,广告等行为;

  (十四)营销行为,陈列或发布物品(含纪念品的发布)有商业目的摄影,录音等行为;

  (十五)指定区域以外的场所饮酒、吸烟;

  (十六)募捐,签名活动(问卷调查,随机访问)等;

  (十七)示威活动,集会及演讲等行为;

  (十八)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扰乱园区秩序和危害园区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 摄像、摄影、录音规则

  参观者应遵守各展馆、展园和文化演艺活动有关摄像、摄影、录音的规定,避免因摄像、摄影、录音而妨碍展览和文化演艺活动的正常进行,或影响他人的正常参观。

  组织者和参展者可在园区内摄像、摄影、录音,使用摄像、摄影、录音的照片、图像、视频或音频记录等,并可使用参观者肖像。

  第十条 特别管理措施

  在恶劣天气、人流密集、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下,组织者和参展者可临时限制参观者进入园区、展馆、展园、活动场所,或对园区、展馆、展园、活动场所内的参观者进行疏散,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参观者须根据组织者和参展者发布的相关信息和工作人员的现场引导,配合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 参观服务

  园区内设立参观者服务点,为参观者提供信息问询、物品租赁、失物招领、医疗急救、母婴服务、走失人员协助等服务,并受理参观者投诉(服务及投诉电话:83596666 )。

  园区内为残疾人士提供无障碍设施,并提供手推轮椅免费借用等服务(需出示相关证件并缴纳一定押金)。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语言

  本须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中文、英文、法文、日文四种语言制定。不同语言文本间如有冲突,以中文文本为准。

  组织者可对本须知进行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有效期

  本须知有效期自2011年4月28日起至2011年10月22日止。

转发此文至微博 转发此文至MSN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世园会 须知 的新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